本會與司法院於民國(下同)112年1月5日(星期四)中午12時30分,假臺灣臺南地方法院共同合辦「112年律師轉任法官宣導說明會(臺南場)」,說明會於臺灣臺南地方法院院長董武全致詞後展開,首先由司法院人事處代表陳美彤處長主持並說明法官多元化進用制度之目的在於貼近人民,以期讓司法更溫暖富有人性。
之後,由人事處同仁介紹律師轉任法官之資格及遴選程序,本年度包含公開甄試及自行申請兩種方式,曾實際執行律師業務3年以上,具擬任職務任用資格者,得參加公開甄試,曾實際執行律師業務6年以上,具擬任職務任用資格者。公開甄試程序經資格審查通過後,再經筆試合格,則參加書狀審查,通過後辦理品德調查及口試,至於自行申請程序則無庸筆試。
今年度受理申請期間為112年2月6日至3月6日止,應於受理申請期間將申請轉任法官應備文件檢核表、轉任法官申請書、申請轉任法官人員簡歷表、申請轉任法官體格檢查表、未具雙重國籍及他國永久居留權具結書、未具轉任法官消極資格具結書、遴選資格證明文件、執業期間承辦案件所撰民事、刑事及行政之書狀等以掛號郵寄至司法院人事處。
法官學院研發組組長劉元斐法官分享及說明遴選法官職前研習事宜,除介紹法官學院之硬體設備外,亦說明了法官職前研習之方針乃以專業、經驗、多元及品格等面向為考量,希望增進司法認知及人文涵養、精進法律相關知識及審判方法,課程總計75週,分為三個階段,第一階段是在法官學院進行研習15週,包含一般課程、書類寫作及法律實務相關課程,第二階段則是至法院進行實習55週,透過指導法官帶領跟庭、擬判、閱卷、週記等方式,快速學習並理解法官職業生涯,第三階段再度回到法官學院進行一般課程、法律實務課程之學習,以及民事、刑事之擬判與口試。
說明會並由臺灣高雄少年及家事法院鄭美玲法官及臺灣臺南地方法院茆怡文法官分享自身律師轉任之經驗與心得。鄭美玲法官先前曾任律師執業19年,以自行申請方式轉任法官,希望透過轉任法官職務,讓司法實務更貼近當事人,促進家事案件當事人以調解方式圓滿解決紛爭。茆怡文法官曾擔任律師執業6年,亦係以自行申請方式轉任法官,除提醒有意轉任之律師應先規劃當事人案件後續交接及處理方式,以維護當事人權益,並分享受訓過程中之壓力與調適方式外,亦深入說明擔任法官與律師職務工作內容之差異及收穫。
與會之道長當場亦提出送審書狀類型、考試內容及準備方向、研習之住宿方式、上課時間、實習分派法院之決定方式及住宿、研習階段之生活津貼、品格調查之模式及時間等問題,均由司法院人事處處長陳美彤法官及其他與會人員詳細說明。
相信經由今天的說明會,與會道長對於律師轉任司法官的管道跟過程都有更多瞭解,也提升轉任之意願,期許未來能有更多道長轉換跑道,促進法官多元化,讓司法實務更貼近人民。(諭)